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武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选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方式
鉴于全国面临的临床医学和影像专业人才短缺,引进难度较大,为了满足医院用人需求、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临床医学类岗位和影像类岗位实行公开选聘,对护理类岗位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选聘)方案、发布招聘(选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护理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选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4名,其中临床医学类岗位28名,影像类岗位1名,护理类岗位5名。
具体招聘(选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招聘(选聘)方式见附表《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选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临床类和影像类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护理类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8周岁及以下(1996年6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具有与招聘(选聘)岗位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并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具体详情见附表《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选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http://wawszp.hebyac.com。
2、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0:00—6月9日24: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至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9日24: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笔试开考比例:护理类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方案,并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笔试(护理类岗位)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临床、影像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护理类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参加资格审查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按照招聘(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及笔试准考证(护理类岗位提供)等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不足,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护理类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临床医学类和影像类岗位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招聘计划进行核减或调剂。岗位计划核减或调剂情况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临床医学类岗位和影像类岗位不设面试开考比例。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武安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网址http://wawszp.hebyac.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总成绩计算。
护理类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临床医学类岗位和影像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护理类岗位)。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阶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选岗
对报考临床内科岗位、临床外科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其他岗位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医院落实岗位。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6
武安市卫生健康局:0310-5653124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纪委监委:0310-5612388
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
七、本公告由武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武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选聘)程序和招聘(选聘)环节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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