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经核准,李兵等50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刘卫隆等19名同志符合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算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1-85203080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  

 

附件:2月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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